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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入指南

代管公司倒了,房東下一步怎麼走?

Tomy最後更新 2026年9月15日
木桌上散落租屋文件與帳冊,中央擺著一張空白表格與筆,等待填寫。

寄居蟹租屋9月21日遭終止包租代管契約,仍有約600位房東未填轉銜表。這件事逼房東正視:租金、修繕、押金、催繳的紀錄自己手上有沒有。

600位房東還沒動,是卡在哪裡?

國家住都中心9月15日宣布,將在9月21日終止與寄居蟹租屋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契約,原因是該公司爆發公司債爭議、無法繼續提供服務。已經處理將近9成的轉銜作業,仍有大約600件房東沒有填寫登記表或聯繫不上1。

這600位房東的狀態分得出來幾種:聯絡資料早就換了沒人知道、簽約時把大小事都交給代管所以沒留底、或者根本還沒意識到這件事與自己有關。對照公告時程,登記表填寫到10月31日截止、11月16日前要確認承接業者,這段緩衝看起來寬,對前兩種房東其實根本不夠。

你手上有哪些「不是房東該有的資料」?

包租代管的本質,是房東把租金收取、催繳、修繕派工、押金管理、合約到期通知這些事外包給一家公司。這個商業模式能跑,是因為多數房東不想自己碰這些瑣事。代管公司的價值,就是替房東記住那些房東自己不想記的事。

問題是:當這家公司出事,那一卡車的紀錄,哪個月繳了、哪個月沒繳、催過幾次、押金扣了什麼、修繕單據是誰出的,全都卡在代管公司的系統裡。房東拿得到的是一份半年前的快照,要嘛就根本拿不回來。

房東自己手上通常有的,是合約正本、簽約時的副本、零散的匯款紀錄。但租金調整的歷次通知、押金扣抵明細、修繕單據的存檔,這些拿不回來就是真的拿不回來。

9月21日之後只剩兩條路,怎麼選?

國家住都中心給的選項其實只有兩個1:

第一,轉給其他代管業者。房東填表登記、確認承接業者後,由新業者接手,社宅包租代管的稅務優惠與修繕補助接得上,但合約要重簽、租金計算要重新對一次。

第二,拿回來自管。退出社宅包租代管計畫,回歸一般租賃關係,後續依《民法》與《租賃條例》辦理。

不過選項一的截止日是寫死的:10月31日填寫登記表、11月16日前出具意向書確認承接業者。過了期限就會直接落入選項二。

這條路的成本最高:租金收取、催繳、修繕派工、押金管理、報稅憑證,這些過去由代管公司處理的事全部要自己想清楚怎麼接。我們看過的案子裡,選這條路的房東最常卡在租金收取改用什麼管道、催繳沒有制式流程會被拖更久、押金與修繕的單據拿不回來就沒有單據。

這件事對自管房東的教訓是什麼?

不論你是不是寄居蟹的房東,這件事都該讓你正視一個問題:你出租的房子,相關紀錄你自己手上能不能調得到。

我們的判斷是這樣:租賃紀錄不該只存在代管公司的系統裡。至少這幾項要自己留底:合約正本與歷次附件、每月租金收取紀錄、催繳紀錄與通知副本、修繕單據與付款證明、押金扣抵明細、稅務與補助請領紀錄。

這些資料自己留一份,不只是保護自己,也是讓你未來要轉代管、要自管、要賣房、要打官司時,手上有東西可以舉證。代管公司是幫你省事的,不是幫你記住的,兩件事差很多。

如果你手上正在管理租賃物件,或者你正考慮要不要把租屋交給代管業者,免費需求診斷可以先幫你看是卡在哪一段。

Footnotes

  1. 自由時報〈寄居蟹租屋爆發公司債爭議 仍有600位房東未填表做登記轉銜〉。 ↩ ↩2

關於這篇的常見問題

9月21日之後房東還有哪些選項?

國家住都中心給的選項其實只有兩個:轉給其他代管業者(社宅包租代管的稅務優惠與修繕補助可接續,但要重簽合約、租金重對),或退出計畫拿回來自管(依《民法》與《租賃條例》的一般租賃關係)。10月31日與11月16日兩個期限一過,就會被強制走第二條路。

沒填登記表會怎樣?

10月31日前沒填寫「寄居蟹案件轉銜協助登記表」、11月16日前沒出具意向書確認承接業者,案件就會退出社宅包租代管計畫、轉成一般租賃關係。稅務優惠與修繕補助都會失效,後續只能靠《民法》與《租賃條例》處理。

自管房東應該自己留哪些紀錄?

至少這幾項要自己留底:合約正本與歷次附件、每月租金收取紀錄、催繳紀錄與通知副本、修繕單據與付款證明、押金扣抵明細、稅務與補助請領紀錄。這些資料自己留一份,未來轉代管、自管、賣房或打官司時才有東西可以舉證。

參考資料